营销服务
公司产品“质量三包”规定
◆目的
为了体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用户服务,特制定此规定,使用户明确在使用本公司的产品时“质量三包”的范围。
◆“质量三包”的范围
1.钢板在未使用前发现有侧面弯曲、中心孔小(大)、中心孔偏、钢板平面弯曲、耳扁、耳孔大(小)衬套掉落、弧高过高或过低、钢板装不上车、总成散架、钢板的长度尺寸不符合要求等质量缺陷时,本公司给予退换。
2.用户在使用前发现产品的表面质量不合格(产品型号喷错、表面漏漆过多、表面裂纹、坑疤、碰伤等明显的质量缺陷),本公司给予退换。
3.在钢板表面油漆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表面有腐蚀坑疤者,本公司给予退换。
4.当产品发生断裂时,可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给予处理:
(1).对于在中心孔发生断裂的钢板,无论是单片还是总成,均不予退换。
(2).对于使用期在3个月以内非中心孔发生断裂的钢板,钢板断口有明显质量缺陷的,可给予退换。
(3).将我公司生产的单片钢板装配在其他厂家生产的总成上,我公司的产品发生断裂后,无论钢板的新旧程度如何,均不予退换。
(4).当钢板磨损较严重时,断裂钢板不予退换。
5.两侧同时更新的总成(同为我公司产品),在汽车未行使前,发现空车或满载(达到车辆的规定栽荷)时车辆的左右高度不一致,可给予退换。
6.在汽车超载的情况下,出现车辆左右高度不一致或钢板发生永久变形以及车身高度低等现象,不予退换。
7.相应型号的产品要用在相应型号的车型上,否则不予退换。
◆其他注意事项
当发生质量异议的钢板不在上述范围内是,由我公司派人或直接到我公司所在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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